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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刑4年!只因网购ta酿成大祸
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福绵区新桥镇“10.5”火灾事故一审宣判:被告吴某海因过失引起火灾致2人死亡和财产损失人民币27447元,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以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2021年10月5日凌晨,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一栋住宅楼一楼起火,10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摩托车被烧毁,1名妇女、1名儿童不幸死亡。
2021年10月5日凌晨2时6分,吴某海在一楼楼梯口用不适配的充电器进行充电;3时44分,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炸裂起火引发火灾。
锂电池一旦起火燃烧就是爆炸式,火焰温度可高达1200℃,并释放出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使人中毒,灼伤气管,甚至导致窒息。最终,在浓烟中1名妇女、1名儿童不幸丧生。
让电动车入户入楼充电
无异于将火源搬到自己身边
▲ 2020年4月上海杨浦 电瓶入户充电酿大祸
▲ 2021年5月 深圳罗湖 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动车爆燃
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
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
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数据
2021年共接报电动自行车
及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1.8万起
导致57人死亡
火灾猛于虎
违规使用电动车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
给个人和家庭造成
巨大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威胁
教训深刻惨痛
快来和阿消学习电动车知识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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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北消防